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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牌制作在哪些场合不适用
文章作者:http://www.hbbgznkj.com/ 文章来源:乘风建设墙体广告公司 发布时间: 2020-06-20 14:07

  招牌已经在我国大小城市“遍地开花”了,那你知道这些招牌符合标准的规范吗?招牌制作应当遵循多项原则:实行一店一牌、一单位一牌;同一单位临多条道路的,可在单位主入口适合位置设置一块招牌。同一建(构)筑物内有多个单位的,物业管理者应当做到“一幢一牌”和统一设置。在写字楼及商业住楼裙楼以上的外立面、屋顶,除开设置建(构)筑物标识招牌外,禁止设置单位名称招牌。住宅楼外立面及屋顶,除开设置建(构)筑名称标识招牌外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设置户外招牌。建(构)筑物高度100米以上的,禁止在顶部设置户外招牌。

  招牌怎么制作,字怎么写,为了提倡使用高品质形式,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,应书写规范准确,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处理。

  以下情形不能设置户外招牌:

  1.在建筑物的玻璃幕墙、窗户玻璃上设置户外招牌。

  2.影响交通、消防等公共安全或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。

  3.在道路交叉路口设置占道户外招牌。

  4.在道路上设置过街龙门式户外招牌。

  5.在道路、绿地等公共活动空间摆放可移动式户外招牌。

  6.利用树木等植物设置户外招牌。

  7.设置悬挑式招牌、垂直于墙面的竖向户外招牌。大型KTV、酒吧等文化经营场所,以及经国家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店,户外招牌设置酌情而定。